番外 林望舒的婚礼致辞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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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上午好。
我是今天的新娘,林望舒。
首先,我想先谢谢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位。
谢谢你们见证我与周屿先生的相遇、相知,也见证我们终于走到这一刻。
人生很长,能被这么多温柔的人祝福,是我莫大的幸运。
第二个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
因为有你们长久以来的爱和包容,才有了今天站在这里的我。
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有底气去爱人的人生。
你们教会了我善良与勇敢,也教会我如何被爱、如何去爱。
今天我站在这里,即将带着你们给我的爱,去建立一个新的小家。
第三个感谢,我的丈夫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
谢谢你们培养出真诚善良的周屿。
也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接纳、包容与疼爱。
让我在走近他的同时,也走近了一个温暖的家。
最后,我想感谢这位即将正式成为我丈夫的——周屿先生。
你总是说,感觉自己很幸运。
你总是说,我的存在,让你的人生变得完整。
你总是说,和我在一起,就算发呆也感觉好幸福啊。
可对我来说,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甚至,我总是觉得,我比你更幸运。
甚至,一个很普通的早晨、每一次稀松平常的对视、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每一次你下意识牵住我的手,都让我觉得——
我比昨天更幸福一点。
我的人生,也比昨天更完整一点。
当然,我也会时常偷偷计较,我有没有比你爱我,更爱你一点。
是的,我什么都想比你“多一点”。
特别是,爱你,这件事。
有阵子,你总是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
我总是回答,秘密。
你又会说,我是个秘密精,一肚子都是秘密。
而今天,我想主动与你分享我的这个“秘密”。
这个“秘密”,说来话长。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那一年,我七岁。
那一年,爸爸妈妈开始下海经商,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
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
原本热热闹闹的家,忽然变得冷清。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什么叫孤独。
有一次放假,姐姐从迪士尼给我带回来一个草莓熊。
她抱着我说,草莓熊会代替她陪着我。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抱着那个草莓熊,坐在大院门口,看院子里的小孩玩。
大院里有很多孩子。
可他们大多是男孩。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打闹,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么半路融入他们。
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过去,告诉他们,我其实也很想一起玩。
直到有一天。
我终于鼓起勇气,抱着我的草莓熊,走到了他们面前。
我问他们,我可不可以加入。
为首的那个孩子王,是个眼睛大大的小男孩。
他的眼睛亮得像刚从银河里捞出来的星星。
只是他又瘦又矮。
个子还不到我的肩膀。
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几眼,然后很冷漠,也很认真地说:
“女孩子太麻烦了,穿裙子,讲究多,不和女孩子玩。”
嗯。
这个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就是我今天的新郎,周屿先生。
......
是的。
从小在父母和姐姐溺爱下长大的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绝。
就是被我的丈夫,周屿先生。
当时,真是把我气坏了。
回家以后,我非闹着剪去了自己的长发。
也脱下了我最喜欢的小裙子,换上了衣服和裤子。
从那以后,旁人见到我,不再惊呼“好漂亮的小女孩”。
而是会说——
“好俊俏的小男孩。”
我并不在意。
也许一开始只是赌气。
可后来我慢慢发现,这样好像也不错。
简单,方便,自在。
从那一天起,我放下了草莓熊。
开始学着玩他们玩的东西。
拍画片,玩四驱车,斗陀螺......
那段时间,父母没有时间陪我,却总是给我很多零花钱。
所以,我的“装备”永远都是最好、最强的。
我的四驱车,用的是最好的马达和防撞杆。
我的陀螺,五块全是铁。
我的画片,也永远是最厚、最新、最稀有的那一摞。
拍过几次画片,斗过几次陀螺,赛过几轮车以后,大院里的小孩,基本都被我“打”服了。
除了那个叫周屿的小男孩。
他好像没什么零花钱。
他只有一辆原装的新三角箭。
没有钱买配件,也没有钱改装,只能自己拆了装、装了拆,在院子角落里一个人瞎捣鼓。
他自己改的那辆原装车,竟然跑得很快。
有一次,我差一点就输给他。
他的陀螺也很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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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时候,他买了一个新的白色陀螺。
他说那个陀螺叫“北斗”。
只有一块铁,其他都是白色的塑料外壳。
在我们一群钢铁陀螺里,显得又轻,又单薄。
可就是那个白色的“北斗”,在一堆铁疙瘩里面,坚持了很久很久。
当然,最后赢的还是我。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之后,我记住的不是自己赢了。
而是“北斗”。
其实也不是“北斗”。
是,“北斗”的主人。
他没有最好的马达。
没有最贵的陀螺。
也没有可以随便花的零花钱。
可他总能靠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办法,把一件普通的东西,变得很厉害。
我想,我与你的故事,应该就是从那一天,正式开始的。
现在看来,有个词很适合当时的我。
氪金玩家。
靠着“氪金”,我取代了那个曾经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成为了大院里的新孩子王。
大家都听我的。
而前孩子王周屿小朋友,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那时候,我以为那是崇拜。
幼稚的我甚至以为,那是喜欢。
很久以后的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有次复盘起这件往事。
周屿还义正言辞地说,是因为小时候自卑所以疏远我,其实背地里偷偷喜欢着我。
虽然他说的和真的一样。
真得差一点我就信了。
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终于,在某一次我的“循循善诱”下,周屿先生说出了心里话。
他说:
“说实话,真的挺害怕的。”
“一个人,比你高,比你壮,比你还帅,还比你有钱很多。”
“当时都绝望了。”
“感觉怎么打都打不过。”
.......
由此可见,当时的周屿先生,应该是真的对我恨之入骨。
可是我呢。
我对当时的周屿小朋友,崇拜得毫无逻辑。
.....喜欢得一塌糊涂。
在当时的林望舒小朋友眼里,那个瘦瘦小小、头发软软的小男孩,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他不仅什么都会,经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买不到的小玩意儿。
他还什么都知道。
总喜欢一本正经地给我们讲那些听上去云里雾里的“星河宇宙”。
比如说——
“如果人掉到木星会发生什么?”
“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吗?人类移民火星可行吗?”
“金星为什么是逆行的?它是不是有点叛逆?”
“海王星上的风暴,到底能有多冷?”
“你知道公元前,有人就靠着一根树枝,一双腿,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长吗?”
......
他可以从太阳系的第一个行星,一直讲到最后一个。
从水星讲到火星。
从木星讲到海王星的冰风暴。
讲到冥王星时,还要替它打抱不平。
他说得眉飞色舞,像是自己真的曾经在那些遥远的星球上生活过一样。
小时候的我,其实听不太懂。
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我都还记得他说话时的样子。
记得他蹲在大院的树荫下,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太阳、画轨道、画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
记得他讲到兴奋的时候,眼睛会亮起来。
像是那片很远很远的星空,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里。
也落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心里。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
我只知道,我很想听他说话。
哪怕听不懂,也想听,也喜欢听。
我很想知道,他下一次又会做出什么奇怪的小玩意儿。
很想知道,他那辆新三角箭为什么能跑那么快。
很想知道,那个白色的“北斗”,为什么明明那么单薄,却能坚持那么久。
也很想知道。
为什么那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明明没有我那么好的装备,却好像拥有一个比所有人都更辽阔的世界。
我总觉得,他的世界好大,好远。
像一片永远望不到尽头的星空。
而我,
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抬头,看见了那片星空。
........
是的。
我意识到,我喜欢上了周屿小朋友。
可周屿小朋友,是个大笨蛋。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张口闭口,句句都是“好兄弟”。
他和我称兄道弟。
带我去爬树,叫我兄弟。
带我去买汽水,叫我兄弟。
赢了四驱车,要拍我肩膀,说:“好兄弟,厉害啊。”
输了陀螺,也要咬着牙说:“好兄弟,下次再来。”
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在日记里写:
“好烦,真是不想喜欢周屿了。”
“再也不要喜欢他了。”
“谁喜欢他谁是小狗。”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会很没出息地写:
“周屿真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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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的车其实很有潜力。”
“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厉害的兄弟。”
……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矛盾。
一边因为他把我当兄弟而生气。
一边又因为能成为他的“好兄弟”,偷偷开心很久。
因为那意味着,他会带着我玩。
会把自己新做出来的小玩意儿,第一个拿给我看。
会在我赢了别人以后,故作镇定地说:“还行吧,也就比我差一点。”
也会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别别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里。
他从来不知道。
那瓶汽水我其实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我会很慢很慢地喝。
好像只要那点甜味留得久一点,那天的开心也能留得久一点。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秘密,就是这样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记本里。
藏在一句又一句“再也不要喜欢他了”后面。
也藏在第二天,又一次忍不住写下的——
“可是周屿今天真的好厉害。”
“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他。”
......
可是,故事却没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节奏发展。
我和周屿先生,也并没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青梅竹马。
因为在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家庭发生了一些变故。
父母把我接回了家,也替我办好了转学。
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大院。
离开外公外婆家。
离开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
也离开那个张口闭口叫我“好兄弟”的周屿小朋友。
那天,我其实很想和他好好告别。
想告诉他,我要走了。
想告诉他,以后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画片、斗陀螺、赛四驱车了。
也想问问他,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就忘了我。
可是小时候的我,总是有一点骄傲。
也有一点别扭。
明明心里很难过,嘴上却说不出来。
最后,我只是站在大院门口,看着他像往常一样蹲在树荫下,低着头捣鼓那辆新三角箭。
我抱着已经很久没有抱过的草莓熊,犹豫了很久很久。
然后走过去,对他说:
“周屿,我要走了。”
他愣了一下,抬起头看我。
那一瞬间,我其实很希望他问一句:
“你能不能不走?”
或者至少问一句: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是他没有。
周屿小朋友抿着嘴很认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好兄弟,一路顺风。”
然后,就跑没了影。
你们看。
周屿先生,真的是个大笨蛋。
我都要走了。
他还在叫我兄弟。
是不是真的很过分?
太过分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我还是写了一封信给他。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写过的第一封信。
严谨点说,那其实是一封情书。
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
字写得歪歪扭扭。
有些地方还用了拼音。
我在信里告诉他,我要转学了。
当然,我还写了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幼稚的话。
于是,在离开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去检查信箱。
看看有没有我的回信。
有时候早上检查一次。
放学回家,又检查一次。
周末的时候,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几次。
那时候,我总觉得,也许下一秒,信箱里就会出现一封属于我的信。
也许他会在信里说,他收到我的信了。
也许他会说,那个大院里少了我以后,大家都很不习惯。
也许他还会说,那辆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
也许,他终于不会再叫我兄弟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春天过去。
等到夏天的蝉声又响起来。
那封回信,始终没有来。
我有时很生气。
我就会在日记里写:
“周屿果然是大笨蛋。”
“再也不要喜欢周屿了。”
“他最好永远也不要给我写信。”
可第二天放学回家,我还是会绕到信箱前,踮起脚尖,往里面看一眼。
因为小时候的喜欢,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明明嘴上说着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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