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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煜依旧定定心心的,不急不忙的说:“昨天跟营兵的老赵,以及锦衣卫的曹正曹头儿,我们仨一起吃了顿饭,喝了些酒。老赵有个朋友,姓张,是个老兵,他见多识广,听说塔城出了命案,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具尸体,是以也找到我们,想看看自己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而结果,他还真的帮了大忙。现在,那两具尸体的身份,我基本上已经确定了。”

包知县和庞县丞交换了一下眼色,二人都露出欣喜的表情,但此刻反倒定下心来,不再着急追问,而是等着程煜自己说出来。

“老张听我说尸体被发现,是因为野狗乱吠,于是他问了问关于何宅的情况。他说,何宅荒废时间不长,不过半年有余而已,墙未倒门未坏锁头也都完整,可那些野狗都是怎么发现宅子里有尸体的呢?那两具尸体不过两日而已,还远未到腐臭糜烂之时,就算有些血腥味,野狗又是怎么知道那里头有肉的呢?最关键的,是野狗怎么进去的?”

面对程煜一而再再而三的卖关子,包知县有些不耐烦了。

“你好好说话,当自己在这儿说书呢?要不要给你倒壶酒?”

庞县丞也点点头,配合道:“是呀,煜之,火烧眉毛的事,就不要设置什么悬念了。”

程煜笑了笑,说:“我可不是有意拖延,这基本上是老张的原话。老张当时问完我这几个问题之后,我说,这不是废话么?野狗进院子,显然是有人先把尸体弄了进去啊,又或者是这俩人自己进了院子之后在里头互殴而亡,院门自然就没锁呗。”

包知县和庞县丞也是一起点着头,似乎觉得程煜说的很有道理。

“老张又说,你说的,只是解释了院门为何是开着的,的确,门开着野狗自然就可以进去,可是,你见过谁家野狗没事儿敢往人住的院子里闯的?虽说何宅已经半年多没住人了,但是人知道,野狗又是怎么知道的?即便是狗鼻子很灵闻到了血腥味,可何宅那种院子,且不说院子深广那点儿血腥味根本不容易传出来,即便是真让狗闻到了,谁家还不吃个鱼杀个鸡什么的,野狗又不是人,它们怎么就敢进院子呢?”

庞县丞顿时明白了,轻轻的拍打着桌案,说:“对呀,这老张果然有经验。这野狗根本就是被人故意放进去的。”

“我当时也是立刻就明白了这一点,随后老张又问我,正常而言,凶手杀了人,自然希望尸体被发现的越晚越好,他难道就不知道野狗抢食,造成的动静,会让街坊四邻发现空置了大半年的何宅里有情况?一旦发现了有情况,这两具尸体可不就被暴露了么?这不符合凶手正常的思路啊。”

包知县轻捻颌下不多的几根胡须,不住的颔首道:“然也然也,正是如此,煜之啊,你真该跟这老张好好学学,此人大才啊,放在军中也必然是良才,怎么军中就无人识得他这棵良木呢?”

这是包知县以为老张老张的,就是个普通军汉退了伍,顶多是个什长队长这种没有品秩的,他要是知道这是堂堂正五品的守备,非得惊掉下巴颏不可。

程煜当然不会说出张春升的身份,继续说道:“老张告诉我,让我再去看看尸体被野狗啃咬的部位,如果两具尸体被啃咬有重叠的部位,一定要更加仔细的观察,若是能看出那些伤口处有不是狗咬,而是人为的痕迹,那就说明凶手放进野狗,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要的,是隐瞒这两个人的身份,说明这两具尸体身上,有诸如刺青之类的印记,而且很是独特,江湖上很多门派以及组织,都会为了让门派中的弟子可以相互辨认对方的身份,从而会专门在身体上留下独特的印记。如果有这样的发现,那么凶手把野狗放进去啃食尸体这件事,也就自然可以得到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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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县丞再度轻拍桌案,道:“有理啊有理,如此这般,也彻底可以确认,这俩人并不是死于所谓的互殴,必然是有人杀害了他们之后,再将现场布置成那个样子。这是一举两得啊。”

“老张说了,凶手的每一种行为,都必然有他存在的意义,杀了人,再拿尸体泄愤这种事,极为少见,毕竟并非每个人都是伍子胥。”

“此真乃真知灼见啊,简直就是金玉良言,虽然简单,但却一针见血。”包知县也忍不住抚掌感叹。

程煜内心里在缓缓摇着头,心道这可不得是真知灼见么?这都是后代多少推理小说里出现过的总结之词,也是现代刑侦理论里最重要的部分。张春升虽然帮着提出了找出那两具尸体身份的方法,但怎么可能说这么多?我跟他之间的交流可比现在跟你俩简单的多了,基本上是他说一句我就明白了,我说一句他也就知道我明白了,完全没有这么多的解释啊。你俩倒好,我不解释的明明白白你俩是完全听不懂。

“当时,锦衣卫的小旗曹正饭也顾不上吃了,径直就跑去了义庄,想要按照老张说的好好再看看尸体。结果他就没能听到老张后边的话。”

“老张说什么?”包知县和庞县丞一同问到。

程煜笑了笑,道:“老张说啊,江湖上门派众多,如果在尸体上有所发现,只能说明凶手不愿意被官府发现这俩人的身份,但他们具体是什么身份,那是认识的人不难,可不认识的人是怎么都不可能知道他俩是什么人的。所以,曹正去了,或许会有发现,但未必能确认那俩人的身份。是以,我也就不着急出门了,跟老张和老赵吃完了饭,送走了他们之后,我才去往义庄,再度检查了那两具尸体。”

这时候,包知县和庞县丞真的急了,他们一起站起身来,走到程煜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坐着的程煜,意思是程煜你特么再不快说老子就要打板子了。

“重新看过尸体之后,我的确看出那些被狗啃咬过的伤口上,存在人为的痕迹,是有人先削去了那些部位的皮肤,将里边的肉暴露在天地之间,抹去了皮肤上的印记之余,也使得那些野狗见到这两具尸体之后,优先啃食的就是这些散发出浓厚血腥味的部位。这俩人,都是右胸之上以及左臂外侧存在人为的痕迹。”

“你知道什么门派会在这两处给门人留下刺青?”

说到这份上,包知县也好,庞县丞也罢,自然是认为程煜懂得这些,否则,曹正没能发现这俩人的身份,凭什么程煜就确认了呢?

程煜缓缓点头,为了不牵连到孙守义,他也只能把这些往自己头上安了。

哦,不对,是往这个虚拟空间里已经死去的程广年头上安。

“您二位也知道,我们家早年间的确也干过点儿违反大明律的买卖,不过那都是我那个死鬼老爹干的好事,跟我无关啊。”

包知县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摆着手,说:“行了行了,没人要治你的罪,你爹当年那可也是在我眼皮子底下的,那个时候难道我就不知道你爹干的是什么买卖么?那会儿我都没把你爹抓进大牢,你现在怕什么?赶紧的,说那俩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那个老爹啊,因为早年间的确销过些贼赃,是以跟盗门中人多有些交道。尤其是他年轻那会儿,也在江湖上跑过单帮,少不了跟各式各样的江湖人接触。我爹告诉我,盗门中人,虽然从蒙元之后,分裂成了南北两派,但是,自唐以降,盗门却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但盗门过于庞杂,人数过多,遍布全国上下,是以为了避免门人相残,以及需要江湖救急的时候可以迅速找到同门相助,是以盗门上下,都在右胸上有个相同的印记。而其他的门派,也有可能会有类似的印记,但他们绝不会将其刺在右胸之上,避免跟盗门重合。这是他们江湖上自己的规矩,几乎所有江湖人都是知道这些不成文的规矩的。”

包知县和庞县丞,都是本分的读书人,虽然不是什么士族子弟,但在各自的家乡,也都是名门望族,或者至少祖上曾经是名门望族。他们当然不会了解江湖上的事情。所谓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但江湖显然更贴近穷苦人,正经人家,有吃有喝有银子使,谁会愿意流落江湖靠打家劫舍诈骗胡混为生?总不能是当二流子有瘾吧?

“原来这些江湖人士还有这样的规矩。可是我年轻时,也曾拘捕过一些案犯,说起来他们也是有字号有门派的,却并未在那些案犯身上发现什么刺青啊。”包知县当然有资格说这话,毕竟他来塔城二十七年了,而塔城治安变得极好,也就是二十年左右的事情,君不见二十二年前塔城还发生过命案呢么?

程煜摇摇头,回答包知县的疑问。

“江湖人也不全是盗门的,也只是有部分门派需要再身上留下刺青印记,这主要是因为盗门太过于架构庞杂,人员极多,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流派,谁收了徒弟谁又生了儿女,即便是盗门的门主,也不可能认识这些人,甚至连人数都统计不出来。是以不可能打造一个统一的诸如腰牌之类的凭证,去证实某人是盗门中人,只能采取刺青这种更为直接的方法。而其他的大多数门派组织,即便组织庞大,却终也有限,毕竟总还是有山头有门户的么。那些门派也好,组织也罢,只需要弄个腰牌,又或者类似于虎符之类的东西,对上了就是本门中人,自然是无需在身体上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印记的。而且,很多门派都以名门正派自居,就更加不可能用这种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而盗门之人本就全都是下三滥,他们没有这样的顾虑。甚至很多盗门中人,本就是被流放的,被刺配的,身上早有官府留下的印记了。”

包知县和庞县丞缓缓点着头,庞县丞道:“行了,我们不是要听你说江湖轶事的,你快接着说,那俩人到底什么身份。总不能只是盗门这么宽泛,那知道了也跟不知道没什么分别。”

程煜笑了笑,继续说:“那是自然,我刚才也说了,除了右胸,还有左臂外侧也是相同的情况,这意味着这俩人左臂外侧也还有另外的印记。”

接着,程煜大致的介绍了一下孙守义所说的盗门何时有了表面上的统一,又是如何在蒙元之后重新有了分歧。

“南方盗门的人,为了跟北方盗门的人区分开来,是以在左臂上,又新增了一个印记。北方盗门呢,则是在脚底增加了一个印记。”

接着,程煜又说起外八行,让包知县和庞县丞了解了一下,盗门中有着太多数不胜数的流派。

“因为流派众多,是以不同流派之间,也会为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在印记上动手脚。这其中,就有专门倒斗的,也就是刨坟掘墓的那帮人……”

“这个我知道,他们叫摸金校尉。”包知县不合时宜的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