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二章 折节下交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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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及此处,程煜急忙几个跨步就进了自家的大门。
绕过影壁墙,透过梅竹疏影,程煜果然看到一个模样粗笨打扮也着实像极了贩夫走卒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厅堂前方的石桌边。
中年男子嘴角冒出袅袅的青烟,手里拿着个旱烟枪。
程煜一皱眉,心道这倒是个稀罕玩意儿,朱佑樘的弘治年间竟然已经有这东西了么?
根据程煜所知,烟草这东西,是到了十六世纪末的万历年间,才从菲律宾,当时称之为吕宋,传入到台湾以及福建地区开始种植,而现在比万历早了接近一百年,没想到居然就已经有人开始抽旱烟了。
当然了,烟草的种植只是代表抽旱烟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潮,若不是民间抽旱烟已经逐渐普遍,显然也不会有人想到要去大面积的种植烟草这种吃又不能吃喝又不能喝的东西,提前一百年就有人开始抽旱烟,其实也不算多么的稀奇。但是显然,这个时候,民间应该还不太能看到抽旱烟的人,毕竟烟草几乎全靠进口,是以抽得起旱烟的人,若不是朝中的高官贵胄,就是军中的将领勋贵。
只是,眼前这位,说是鱼贩子倒也不会有人觉得诧异,说是乡间务农的农夫,也着实符合其样貌。
可程煜却并不敢怠慢,毕竟,单是从此人手中那杆旱烟枪,就已经可以充分说明此人必然不是什么乡野村夫。
快步走向前去,程煜仔细的打量此人,不认识这一点是肯定的,但又似乎有几分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看到程煜,那人黑黢黢的脸膛上,也是露出了笑容,露出两排被烟草熏黄了的牙齿——看来,此人抽烟有些年头了,至少不是最近才新学会的这玩意儿。
中年男子站起身来,翘起一只脚,将手中的烟锅在鞋底敲了敲,带着少量火星的烟灰簌簌落下,那人将旱烟枪放在了石桌之上。
程煜快步上前,双手抱拳,带着试探的语气问道:“您好,我是程煜,不知您是……?”
那人哈哈一笑,也对程煜很随意的拱了拱拳,道:“小友和我上一次见面,已经是数年前的事情了,而且你我之间仅有一面之缘,小友不记得我也是正常啊。”
程煜微微蹙眉,几年前,一面之缘,而且这个人肯定跟军中的老赵不无关系,否则老赵说让鱼头子送些长鱼过来,这人怎么就恰好拎着长鱼上门了呢?而且,还把几条长鱼收拾的清清爽爽?
可是,程煜搜肠刮肚,也没能从塔城这个程煜的记忆中找到关于此人的印象,的确是有几分眼熟,但也就仅仅只是这几分而已,程煜甚至想不起来此人所说的数年前,究竟是几年前。
“哈哈,小友不必想了,某乃是老赵军中同侪,四五年前,当时小友应是出城踏青归来,经过城门口子的时候,我们见过一面,说了几句闲白的话儿。”
经过这么一提醒,程煜倒是想起来一些。
四五年前,他的确有那么一次出城踏青归来的事情,之所以能留在记忆当中,是因为程煜就是那天跟赵守卫结识的。
当时,程煜带着老仆安福儿,出了塔城,在郊外骑马游逛。似乎是因为孙守义不在,他当时刚跑路没多久,而程煜往年出城踏青多数都是跟孙守义一同的,所以程煜觉得索然无味,出城还不到一个时辰,就打马归来了。
到了城门口,也就是早晨十点钟左右,城门外要进城的人还在排着长龙呢,安福儿一看,这得排到什么时候去,于是就自作主张的把缰绳交到了骑在马上的程煜手中,自己一溜儿小跑去了城门口,想要使些宝钞,好让程煜能够插队提前进城。
这种事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正常的,那些被插了队的百姓通常也不敢言语,顶多嘴里碎碎念几句咒骂一番有钱了不起之类的屁话,无论是有钱人,还是官宦子弟,都可以大摇大摆的从队尾直接走到队前打个招呼就进城了。
安福儿安排好之后,就小跑着回来,拉着程煜胯下的马匹就想直接进城了。
程煜不知所以,一直到了城门口,见安福儿跟守城的军汉挥手打了个招呼,就准备牵着马进去,他不由得喝住了家中老仆。
“你这是什么情况?”
安福儿见主家发问,赶忙凑上前去,用很低的声音说:“我给了城门口那俩人一人五十文的宝钞,爹爹不用排队,直接进去便可。”
程煜不悦道:“这么多人都排得队,怎么就你排不得?”说罢,他从安福儿手里抢过缰绳,拨转马头,竟然又回到了队尾,看的守城的军汉和安福儿都是目瞪口呆。
而这一幕,显然被城头上一名也看不出军职的军汉看在了眼里。
当时程煜并不知道此人是谁,可现在,眼前此人的脸庞,却逐渐因为这段记忆而清晰了不少。
那人当时下了城楼,沿着长队,往队尾走去。
或许是看到有军汉前来,原本拥挤杂乱的队伍,倒是很自觉的排列整齐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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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程煜的马前,那人仰脸冲着程煜拱了拱手。
程煜赶忙翻身下马,不明就里的也跟那人拱了拱手。
那人也并未自我介绍,只是问:“这位小哥儿,某刚才看到你家这位老奴……”
程煜连忙打断了那人的话,纠正道:“是仆不是奴。”
之所以要替安福儿分辨清楚,是因为在明朝,由于有良籍贱籍的缘故,是以奴和仆这两个经常被连在一起说的词,其实是具有本质的区别的。
仆,是一份工作,可以世代为仆,也可以短时间打个工,但户籍上清清楚楚的却是民户。
而奴就不同了,那绝对是贱籍出身,无论是乐籍还是丐户,那都基本上只能世代为奴,而且跟主人家是绝对的从属关系,私自离开是要受罚的。
这就好像许多大户人家,会有大量的仆从丫鬟老妈子之类,但这些人里,有些是自己来打工的,与主人家算是雇佣关系,随时要走就可以走,只需要跟主人家商量好就行。还有一些,是穷苦人家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签下了卖身文书,将子女送到大户人家充当仆从丫鬟。这种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跟主人家是从属关系,但主要就体现在一张卖身契上。而卖身契是可以存钱赎回的,说白了,就是签下卖身契的仆从,是家中包吃住但没有工资的仆人,可即便没有工资,逢年过节总也会有些赏银之类,有些甚至还可以通过描红绣花之类的活计挣点儿小钱,一旦存够了钱之后,也可以跟主家商量,为自己赎回卖身契,重获自由身。
但贱籍的奴就不同了,那是永远都不可能翻身的,除非遇到宽厚的主家愿意帮其改藉,但在改藉难度极大的明朝,这样的例子几乎没有。贱籍的奴仆,在当时,即便是被主家活活打死了,通常官府也就是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这种人也不会有人去帮他们喊冤,主家除非是当着外人的面动的手,否则跟官府报个暴毙就行了。这种人,主家倒是往往也会给他们寻找乐籍的女子婚配,因为他们生下来的儿女,也跟他们一样,世代为奴,都是主家的私产。
是以程煜听到那名军汉说安福儿是老奴,他当然要反驳,必须说清楚,安福儿是仆不是奴,他虽然跟他爹也是两代人都在程家为仆,到他这儿几乎已经成了没有名头的管家,可他却也是想离开就能随时离开的民户。
甚至于,安福儿其实也有妻有子,早些年也在程家生活,程煜的父亲甚至还安排安福儿的儿子读书识字。后来安福儿的儿子年纪大了,程广年便在安福儿的老家给他买了二十亩地,问他愿不愿意回去自己生活。可是安福儿感恩主家,不肯离去,只是让老婆带着儿子回去做了个普通的民户,自己却依旧留在程家。
之所以安福儿那么大年纪却喊程煜为爹,就是因为安福儿的亲爹喊程广年为爹,是以程煜一出生,安福儿哪怕当时已经二十多岁,却也就顺理成章的喊了程煜做爹。
看到程煜着急的为仆从分辩,那名军汉不由得也笑了起来。
“抱歉,是某失言了。”那人拱了拱手,这次却是冲着安福儿,安福儿赶忙还了一礼。
“某刚才看到你家这位老仆给城门口的军汉塞了些东西,可是大明宝钞?他是想让你早些进城?”
程煜打量着眼前这位军汉,也搞不清他的来意,心道莫非是个什长队长之类的,要是说出那些军汉收了银钱,怕不是要受到责罚。
于是程煜赶忙摆手,道:“不是不是,只是我家安福儿与守城那位军汉有些交情,是以想走个后门,还请切莫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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